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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洞房花燭夜前夕,竟成“搶劫嫌疑犯”?】 結婚本是人生中歡天喜地的樂事,誰想在婚禮舉辦的頭一天晚上,竟被警察審問,告知自己是犯罪嫌疑人。一場完美的婚禮就此蒙上陰影,你說這事兒可氣不?
  □東方今報見習記者 夏萍
  今年27歲的潘先生是周口扶溝人,目前居住在鄭州。結婚前一天晚上,他偕賓客入住婚禮酒店,自己的身份證竟出現黃色預警,被警察誤作搶劫犯罪嫌疑人審問,鬧得新郎新娘兩家親戚矛盾連連,婚禮差點“黃”了。潘先生滿腹委屈無處訴說。辦案民警稱,身份證有可能被盜用或信息錄入錯誤。
  【事件】
  準新郎被誤作犯罪嫌疑人
  5月26日18點50分,第二天要結婚的潘先生,正高興地接待近30位婚禮賓客入住鄭州市江山路與黃河大堤交叉口附近的思念果嶺酒店。
  把賓客安排好後,潘先生和準新娘一起離開酒店,趕往婚禮彩排現場。
  當天晚上7點39分,在酒店入住的準新娘家親戚給潘先生打來電話稱三名警察來找他,並質疑他犯了什麼事。
  潘先生當時就蒙了,於是便急忙和警察通電話,詢問情況,並作出解釋。
  【影響】
  準備倆月的婚禮 差點“黃”了
  準新娘等潘先生掛完電話,只是簡單地詢問事情始末,打電話向自己的爸媽解釋。然而,任憑如何解釋,雙方父母及其賓客仍大為不滿。
  “一開始大家都高高興興的,因為這事婚禮差點‘黃’了。”潘先生說,本來預計5月27日11點舉行婚禮,因為要安撫賓客情緒,最後推到了12點30分才勉強舉行。
  【無奈】
  滿腹“委屈”無處訴說
  “自己從來沒犯過案,查出自己是搶劫犯嫌疑人,感覺像是做夢一樣。”潘先生稱自己猶如“啞巴吃黃連”,滿腹的委屈無處訴說。
  “我和我老婆是大學同學,2010年畢業後開始交往。起初,她父母對我不是很滿意。這幾年我一直很努力,最後她父母才同意。”潘先生說,“我是個老實人,婚禮出這個事,父母生氣我能理解。但我最希望父母聽我解釋,理解我。”
  疑問
  使用身份證8年沒事 為何現在“被犯罪”
  潘先生說,2006年,自己第一次辦身份證。八年來,使用身份證無數次,為何現在查出有犯罪記錄?
  鄭州市思念果嶺社區民警龔先生稱,至於為何現在才被查出來有犯罪信息,有可能是該犯罪嫌疑人最近出獄了,其犯罪記錄上傳至公安系統網絡。
  “因為通過系統查出的是通過廣東省上傳的犯罪信息,所以要想解決身份證信息問題,必須前往廣東省核實情況。”龔先生補充道。
  說法
  身份證有可能被盜用 或信息錄入錯誤
  昨天上午,潘先生來到思念果嶺酒店。該酒店孫經理稱,當客人用身份證登記信息時,會通過酒店證件專用掃描儀,將信息上傳至公安系統網絡。
  鄭州市思念果嶺社區民警龔先生說,一旦公安系統查詢到該人曾犯過案等情況,其身份證掃描時就會出現黃色預警,這時民警就會前來查詢此人。
  潘先生回憶,2008年下半年,他的身份證曾經丟失過。
  隨後,潘先生前往鄭州大河路派出所治安管理大隊古滎中隊,找到當時出警的黃隊長。黃隊長稱,經公安系統查詢得知,潘先生身份證記錄著曾在廣東省犯過案,且潘先生身份證上的姓名和身份證號都和犯罪嫌疑人的一模一樣,但是身份證上的照片和地址卻不一樣。該中隊另一位韓姓隊長解釋說,如果潘先生身份證曾丟失過,有可能身份證信息被犯罪嫌疑人盜用,或者信息錄入錯誤。一鍵分享到【網絡編輯:李鵬勛】【打印】【頂部】【關閉】
     (原標題:結婚前一晚“被犯罪” 準新郎很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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